关于印发《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参考名录》的通知
昆安办〔2019〕46号
昆山开发区、昆山高新区、花桥经济开发区安环局,张浦镇安监办、综合执法局,周市镇综合执法局(安监办),各镇安环所:
为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的安全监管,现将市安委办委托国家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编制的《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参考名录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区镇认真组织学习宣贯,在日常检查中突出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重点场所的监管,同时将参考名录发送至辖区内企业,督促企业结合风险评估管控工作,对照本名录全面辨识本单位所涉及的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,并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制定科学、合理、有效的管控措施,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。
附件: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参考名录
昆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19年5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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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
编辑:筑安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